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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的实施办法

中核(江西)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制度发布通告

二〇一九年 第八十五号


《中核(江西)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的实施办法》(版次:1)已经公司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核(江西)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版次:1

中核(江西)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持续推动改进工作作风,根据中核集团和中国铀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的实施细则》(中铀党发〔2019〕25号),结合中核(江西)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江西)集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国企党建会精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国铀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把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推动江西铀矿冶科学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推进中核(江西)集团改革发展、促进社区和谐平安提供坚强保障。

第三条 基本原则: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江西省委精神、集团公司党组和中国铀业党委决议决定相结合,与江西铀矿冶改革发展相结合,与推进中核(江西)集团和所属各单位目标任务落实相结合,与社情民情及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改进管理思路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四条 畅通民主渠道。按照“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式,通过零距离接触、心贴心交流,认真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真心话、甚至是牢骚话,搞清楚现状和问题的重点难点,切实全面、真实、具体地掌握第一手材料,决策中广开言路,有的放矢地增强工作的发言权、指导权和主动权,使中核(江西)集团和各单位的决策更加科学、更加民主。

第五条 推进改革发展。结合集团公司、中国铀业、中核(江西)集团和所属各单位改革发展形势和主要任务,深入基层,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干群关系,为综合矿业、地矿延伸产业和特色服务产业协同发展提供指导帮助,及时解决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力争人企共同发展。

第六条 服务职工群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强化“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意识,主动靠前服务,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关心和解决职工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困难群体的问题。要从夯实基层基础上强化服务,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在打通联系服务“最后一公里”上见成效。

第七条 促进和谐稳定。坚持依法依规维护稳定大局,积极向职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中国铀业战略决策和中核(江西)集团的工作部署。坚持深入基层,全方位接触职工群众,及时掌握其意见、建议和诉求。对职工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和问题的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减少和预防上访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 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与职工群众沟通联系,弘扬主旋律,增进相互了解,促进感情交流;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努力丰富文化生活,帮助消除后顾之忧,增强其归属感;定期进行职工群众思想状况分析,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异常表现,消除不良情绪;为个人成长进步、展现佳绩搭建平台,创造共解难题的良好氛围和大家庭的温暖。

第九条 接受民主监督。坚定不移地依靠职工群众做好企业和社区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强化权力监督,做好以工会及职代会(或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建立起与职工同甘苦、共患难、同荣辱、共存亡的密切关系。

第三章 工作方式

第十条 设立意见箱。在现有信访、举报渠道的基础上,中核(江西)集团和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意见建议征集系统,设立意见箱,公布单位主要领导邮箱。职工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反映呼声与诉求、提出合理化建议,投诉“四风”等问题。中核(江西)集团邮政地址:南昌市1006信箱,邮政编码330006;董事长、党委书记邮箱:jxkyqzgb@126.com,由党群工作处负责日常管理,并按规定时限处理和反馈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设立领导接待日。原则上中核(江西)集团每月安排中核(江西)集团领导接待群众一天;基层单位每周要安排一位领导接待群众一天。领导轮流参与接待日工作,主要领导每年接待群众不少于2天,具体由党群工作处负责安排落实。对接访或座谈中职工群众反映的事项、诉求或意见建议,要责成相关部门认真处理、解答反馈。

第十二条 建立联系点。中核(江西)集团领导每人每年确定1-2个基层单位为联系点,全年在联系点2-3天,现场办公、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一次党课或开展一次形势任务教育,深入联系点基层部门、分矿、车间、班组或小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掌握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具体由党群工作处负责安排。基层单位领导也必须确定1-2个二级单位为工作联系点。

第十三条 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中核(江西)集团领导要结合日常工作安排和联系点工作,围绕分管业务及基层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的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改革发展及经营管理的难点问题,开展一般性调研或针对性较强的专题调研活动。中核(江西)集团领导全年下基层不少于20天,其中,专题性调研总时间不少于7天,至少要召开两次职工群众代表座谈会,形成1-2篇调研报告。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实行台帐管理和销号处理。基层单位领导也要参照这一做法,认真开展走访调研活动。

第十四条 开展问卷调查活动。为进一步掌握职工诉求,满足群众需求,有的放矢地做好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工作,中核(江西)集团领导每年安排党群工作处配合集团公司、中国铀业、江西省直机关工委及工会等上级部门,开展一次职工群众需求与关注信息问卷调查活动。基层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相关问卷调查活动。

第十五条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按照“沟通思想、交流情况、提醒帮助、增进团结”原则,中核(江西)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基层单位或机关处室负责人之间、与机关和下属单位职工群众之间,要经常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活动。中核(江西)集团领导每人每年至少要与基层单位一位主要领导进行“一对一”谈心,全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0人。具体由人力资源处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也要制定并实施领导“一对一”谈心谈话计划。

第十六条 开展民主恳谈活动。中核(江西)集团和各单位领导要根据改革发展、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需要,就职工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重要政策的制定与修改和重大公共利益事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民主恳谈会,面对面听取和征询职工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引导大家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促改革、促发展、促和谐、保稳定”上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中核(江西)集团民主恳谈会由办公室负责召集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为深化和拓展民主监督职能,中核(江西)集团和各单位要按照上级部署,结合述职述廉,以职工代表会形式,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每年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活动。内容包括:“三重一大”决策执行、廉洁从业、事务公开、涉及职工重大利益决策及执行等情况。评议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及人事、党群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的问题要在下次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上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八条 开展救助帮扶活动。中核(江西)集团和各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生活困难职工和职工遗属及离退休老干部、老劳模、老党员。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集团公司特困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认真调查摸底、严格审查把关、公开公平操作、严肃发放纪律”的要求,合理确定帮扶的范围和人数,分级建立信息档案,开展“送温暖”活动。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九条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本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中核(江西)集团和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要提出年度计划,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联系点、调研主题。党政主要领导既要率先垂范,又要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要提高认识,将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二十条 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处理好联系群众与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安全环保和维护稳定等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将联系群众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避免增加基层负担。中核(江西)集团主要将联系点和走访调研重点放在改革发展任务重、维稳和安全压力大的基层单位。

第二十一条 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本着对党和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联系群众工作”贯彻落实的具体安排。中核(江西)集团和各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做到规定动作扎实到位,自选动作精彩出新。要注重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职工群众思想状况。领导班子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做好基层和群众意见建议的跟踪、落实和反馈。

第二十二条 规范工作,狠抓落实。中核(江西)集团及各单位领导干部到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了解民情、解决问题时,陪同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对工作时间、开展活动情况、所办事项、办理结果、工作成效、群众反映等内容做好记录,形成调研工作纪要,作为督促落实、监督和考核评价的依据;还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及时调整和完善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第二十三条 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中核(江西)集团和各单位要把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群众评价意见等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要作为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中核(江西)集团党委将不定期的对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逐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第二十四条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中核(江西)集团和各单位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重要意义、具体事例和经验成效的宣传力度,通过《中国核工业报》、中核网、中国铀业网、中核(江西)集团网及内部简报、橱窗、公示栏等平台,宣传为民务实清廉的正面典型,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扩大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的影响力,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核(江西)集团党群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31日印发